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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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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防疫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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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司法院指示,為因應全國第三級警戒期間延長至6月28日,警戒期間所有到院名義,含開庭、強制執行、調解等事項,均暫緩到院。但:
(1)具時效性(如已定期宣判或羈押中被告案件)、緊急性(如證據保全事件)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之案件,
(2)個案符合遠距視訊(包含延伸法庭)之法令及軟硬體設備條件,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之情形,不在此限。本院如認有應例外開庭之情形,將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及其他訴訟關係人。

本院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1) 民眾進出本院應佩戴口罩、手部消毒,並施以體溫測量。如民眾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通報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裁罰。
(2) 如有感冒或呼吸道等疑似症狀,請提前告知接待人員。
(3) 法院門禁管制採用「簡訊實聯制作業方式」登記,依據COVID-19因應指引,敬請配合。
(4) 聯合服務中心之訴訟輔導服務,僅受理電話及視訊線上諮詢。
(5) 僅受理電話、郵寄及電子郵件陳情。
(6) 其他服務請盡量以郵寄、線上或多元繳費等避免接觸之方式辦理。

 

  • 發布日期:110-06-08
  • 更新日期:110-06-25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文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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