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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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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上訴了要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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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具狀撤回。
  2. 案件即確定,確定後承辦書記官會儘速將案件檢送地檢署,由地檢署執行(刑事案件的執行機關為地檢署)。
  • 發布日期:110-04-26
  • 更新日期:110-04-29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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