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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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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法院通知補繳裁判費時,要如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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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親自攜帶您所收到之繳費通知函,到本院單一窗口出納櫃台繳納,如不方便到法院時,也可以郵寄匯票之方式繳納,匯票抬頭要寫臺灣澎湖地方法院,並註明您所繳納的案號、股別。

  • 發布日期:110-04-29
  • 更新日期:110-04-29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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