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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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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13年度馬小字第000054號芙雍‧卡伊之庭期取消函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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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馬公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19日
發文字號:澎院國簡民愛113馬小字第54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芙雍‧卡伊之庭期取消函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3年度馬小字第54號給付信用卡消費款事件,應
      送達之庭期取消函一件,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庭
      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二、庭期取消函內容:本件原訂113年8月29日上午09時59
        分庭期因原告具狀撤回訴訟故取消。


書記官  祝語萱
股 別  愛股

  • 發布日期:113-07-19
  • 更新日期:113-07-19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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