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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13年度馬簡字第000002號陳律文之民事變更聲明暨準備狀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馬公簡易庭國內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3年4月8日
發文字號:澎院國簡民公113馬簡2字第1399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陳律文(即許寶樹之再轉繼承人)之民事變更聲明暨準備狀繕本。
依 據: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3年度馬簡字第2號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應送達之旨揭書狀繕本,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取。
二、應送達旨揭書狀如附件。
書記官 吳佩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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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馬簡2公送文件pdf
- 發布日期:113-04-08
- 更新日期:113-04-08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