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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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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003804號史維芬之查封登記函、定期詢價函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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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2日
發文字號:澎院國111司執義字第380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史維芬之查封登記函、詢價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804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史維芬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義股書記官胡湘筠
 

  • 發布日期:113-03-22
  • 更新日期:113-03-22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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