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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08204號債務人李偉正之查封登記函1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日
發文字號:澎院國112司執仁字第820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偉正之查封登記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8204號債權人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李偉正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 日
民事執行處仁股書記官莊茹茵
- 發布日期:113-03-02
- 更新日期:113-03-02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