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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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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00463號邱建龍之執行命令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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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17日
發文字號:澎院國113司執義字第46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邱建龍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463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邱建龍間給付信用卡消費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7  日
民事執行處義股書記官胡湘筠
 

  • 發布日期:113-02-17
  • 更新日期:113-02-17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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