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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12年度馬簡字第221號任品軍之判決正本一件。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馬公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5日
發文字號:澎院國簡刑信112馬簡221字第00422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被告任品軍之判決正本。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馬簡字第221號傷害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庭領取(庭址設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310號)。
書記官 吳天賜
- 發布日期:113-01-25
- 更新日期:113-01-25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