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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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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85號辛孟紋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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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2日
發文字號:澎院國民和112訴85字第00209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辛孟紋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112年度訴字第8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係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28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吳天賜
 

  • 發布日期:113-01-12
  • 更新日期:113-01-12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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