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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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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000085號秦興帆之秦興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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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7日發文
發文字號:澎院國民信111訴字第85號


主    旨:國外公示送達被告秦興帆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
          知書各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111年度訴字第85號拆屋還地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
          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係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9日下午4時
          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林映君
 

  • 發布日期:112-12-07
  • 更新日期:112-12-07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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