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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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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12年度馬交簡字第000162號陳家慶之判決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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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馬公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5日發文
發文字號:澎院國簡刑信112馬交簡字第162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被告陳家慶之判決正本。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馬交簡字第162號公共危險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
          得隨時來庭領取(庭址設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
          310號)。


書記官  林映君
 

  • 發布日期:112-12-05
  • 更新日期:112-12-05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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