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166號陳興信之扣押執行命令1件

字型大小: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27日
發文字號:澎院國112司執助平字第16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興信之扣押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166號債權人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

         陳興信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

         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平股書記官許致愷

股       別:平股
 

  • 發布日期:112-10-27
  • 更新日期:112-10-27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