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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12年度司他字第000006號李淑芬之裁定正本一件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6日
發文字號:澎院國民辛112司他字第6號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李淑芬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司他字第6號依職權裁定確定訴訟費用
額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李淑
芬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祝語萱
股 別 辛股
- 發布日期:112-10-06
- 更新日期:112-10-06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