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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12年度婚字第000005號阮氏妹(chi Ruan)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日發文
發文字號:澎院國家寅112婚字第5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阮氏妹(chi Ruan)之起訴狀繕本及
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112年度婚字第5號離婚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
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係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30日下午2時3
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林映君
- 發布日期:112-09-13
- 更新日期:112-09-13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