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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880號許育銓之查封登記函、定期詢價函各1件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28日
發文字號:澎院昭112司執義字第388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許育銓之查封登記函、定期詢價函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880號債權人郭章男與債務人許育銓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8 日
民事執行處義股書記官謝淑敏
- 發布日期:112-08-28
- 更新日期:112-08-28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