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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11年度馬簡字第99號鄭正雄之勘驗測量函一件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馬公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4日
發文字號:澎院昭簡民和111馬簡99字第03484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被告鄭正雄之履勘測量函1紙。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馬簡字第99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履勘測量函1紙,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庭領取(庭址設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310號)。
三、本案定於民國112年8月25日上午10時整在澎湖縣湖西鄉東石新段468地號土地進行履勘測量,屆時請於現場等候。
書記官 吳天賜
- 發布日期:112-08-04
- 更新日期:112-08-04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