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

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12年度婚字第000009號陳霞,謝高宗之判決正本

字型大小: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14日
發文字號:澎院昭家丑112婚9字第03156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陳霞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係本院112年度婚字第9號離婚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陳霞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賴光億
股 別  丑股

  • 發布日期:112-07-17
  • 更新日期:112-07-17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