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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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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11年度馬簡字第000100號史維芬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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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馬公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3日
發文字號:澎院昭簡民公111馬簡100字第02417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被告史維芬之判決正本。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111年度馬簡字第100號代位請求分割遺產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庭領取(庭址設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310號)。

書記官  賴光億
股 別  公股

  • 發布日期:112-05-24
  • 更新日期:112-05-24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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