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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746號李偉正之詢價通知(函)1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1日
發文字號:澎院昭111司執仁字第674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偉正之詢價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746號債權人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李偉正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1 日
民事執行處仁股書記官莊茹茵
- 發布日期:112-03-01
- 更新日期:112-03-01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