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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助字第156號黃啟川之扣押執行命令1件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7日
發文字號:澎院昭111司執助平字第15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啟川之扣押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助字第156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黃啟川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
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
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7 日
民事執行處平股書記官許致愷
股 別:平股
- 發布日期:111-10-17
- 更新日期:111-10-17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