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夏淑敏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家繼訴字第2號分割遺產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夏淑敏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莊茹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