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11年度馬簡字第54號高明樹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民事變更訴之聲明狀繕本、民事更正狀繕本各一件

字型大小: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馬公簡易庭國外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1年8月22日
發文字號:澎院昭簡民愛111馬簡字第54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高明樹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民事變更訴之聲明狀繕本、民事更正狀繕本各一件。
依    據: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1年度馬簡字第54號代位請求分割遺產事件,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民事變更訴之聲明狀繕本、民事更正狀繕本各一件,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22日上午09時30分在本庭(庭址設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310號)第一法庭開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祝語萱
股別:愛股

  • 發布日期:111-08-22
  • 更新日期:111-08-22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