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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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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防疫相關公告(08.2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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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司法院指示,為因應COVID-19疫情第二級警戒地區8月24日至9月6日,警戒期間本院相關業務及防疫措施如下:

  1. 個案符合遠距視訊之法令及軟硬體設備條件,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時,依個案情形,宜採用標準型、延伸法庭型或混合型遠距視訊方式開庭 。
  2. 如個案採實體開庭,應注意法庭席位保持1.5公尺/人(2.25平方公尺/人)安全社交距離,或採取適當之隔離措施,並適當控管在庭人數;如逾法庭審判活動區得容納之適當人數上限時,應更改至較大法庭,或依法將所逾適當人數上限部分,改採延伸法庭型、混合型遠距視訊方式進行。
  3. 開庭以外之其他在法院內、外所辦理有非院內人員參與之案件業務事項,依前二項原則辦理。
  4. 民眾進出本院應佩戴口罩、手部消毒,並施以體溫測量。如民眾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通報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裁罰。
  5. 如有感冒或呼吸道等疑似症狀,請提前告知接待人員。
  6. 法院門禁管制採用「簡訊實聯制登記方式」登記,依據COVID-19因應指引,敬請配合。
  7. 聯合服務中心各項業務正常運作。但為減少感染風險,訴訟輔導服務請儘量以電話、線上諮詢,其他服務得以郵寄、線上或多元繳費等避免接觸之方式辦理。
  8. 陳情業務正常運作。但為減少感染風險,請儘量以電話、郵寄或電子郵件等避免接觸之方式陳情。
  • 發布日期:110-07-26
  • 更新日期:110-08-24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文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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