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

因應全國第三級警戒期間延長至7月26日,本院同步延長公告

字型大小:

奉司法院指示,為因應全國第三級警戒期間延長至7月26日,警戒期間本院相關業務及防疫措施如下:
1、個案符合遠距視訊(包含延伸法庭)之法令及軟硬體設備條件,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之情形,優先使用標準型遠距視訊方式開庭。惟法官認有必要(例如有保護隱私、防止勾串、保障自由陳述、顧慮資訊弱勢等事由 )時,亦得使用延伸法庭型或混合型遠距視訊方式開庭。
2、具時效性(例如已定期宣判或羈押中被告案件)、緊急性(如證據保全事件)或法官認有必要時,得實施實體開庭。
3、開庭以外之其他在法院內、外所辦理有非院內人員參與之案件業務事項,依前二項原則辦理。
4、 民眾進出本院應佩戴口罩、手部消毒,並施以體溫測量。如民眾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通報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裁罰。
5、如有感冒或呼吸道等疑似症狀,請提前告知接待人員。
6、法院門禁管制採用「簡訊實聯制登記方式」登記,依據COVID-19因應指引,敬請配合。
7、聯合服務中心之訴訟輔導服務,僅受理電話及視訊線上諮詢。
8、僅受理電話、郵寄及電子郵件陳情。
9、其他服務請盡量以郵寄、線上或多元繳費等避免接觸之方式辦理。

 

  • 發布日期:110-07-09
  • 更新日期:110-07-22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文書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