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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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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刮刮樂彩卷詐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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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刮刮樂彩券詐財方式

詐騙集團印製大量刮刮樂彩券海報,以郵寄或夾報方式散發彩券,海報大幅報導中獎人及所中獎項或金額,且刊載專業人士之見證,或以某知名企業合辦本次活動,以取信大眾 ; 接到彩券之民眾,每刮必中大獎,如高額獎金、汽車、電腦等,當打電話 ( 多次專接或拉線到該詐騙集團 ) 查詢時,對方即要求預付百分之十五稅金,或以中獎者非該公司會員須繳會員須繳會員費成為會員,才能領取獎金或獎品。中獎者依指定帳戶匯款繳納稅金或會員費後,詐騙集團即人去摟空或查無地址 ( 電話拉線至租屋處 ) ,被害人始知上當受騙。

二、刮刮樂彩券詐財行為所涉法令

刮刮樂彩券詐財行為,應涉及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普通詐欺罪,即歹徒為自已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民眾交付其財物者。本條處罰未遂犯。

三、民眾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刮刮樂彩券詐財行為係有計畫之詐騙集團所為,社會大眾對於容易取得之刮刮樂彩券,應小心為宜,先向政府財稅機關查證 ; 領取彩金或繳稅金,為免受騙,可親自登門拜訪,以確定真假。總之,詐術花招百出,只要勿存貪念,遇事遵行「停」、「聽」、「看」守則,冷靜以對,受騙的機會就少很多 ! 同時,呼籲社會大眾若發現有詐財行為者,應向警察機關檢舉。

四、 諮詢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網址:http://www.cib.gov.tw
地址: 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五五三巷五號
電話:(02)2767-2372( 預防科 )
報案電話:110 、 080211511
傳真:(02)2764-4402
檢舉信箱: 台北郵政八十之二十三號信箱

資料來源: 內政部
資料摘錄: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 發布日期:110-04-27
  • 更新日期:110-04-28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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