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院111年第2次公開甄選法警錄取人員名單
依據:本院111年第4次甄審委員會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正取2名:辛○霖、蔡○翰。
二、備取4名:戴○勤、顏○玲、劉○偉、黃○惠。
三、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