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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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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澎湖鄉親參與刑事模擬審判體驗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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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1

  國民法官法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訂於1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為使民眾熟悉新制,澎湖地方法院特舉辦「模擬法庭」,繼前次準備程序後,已於4月22日上午,選出六位國民法官與二位備位國民法官,協同法院中之三名職業法官,於同日下午開始審理一樁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案件,並於4月23日下午宣判。

  澎湖地院院長張靜琪表示,國民法官法之立法目的,是希望藉由國民法官的參與,將民眾的感情帶進法庭內,並透過素人法官的參與審判,讓他們經歷訴訟程序的進行及判決評議過程,了解審判程序都有嚴謹規範並非隨意而為,另一方面,也讓職業法官能參酌一般民眾的看法,以豐富辦案視野。

  這次參加選任程序的到場民眾有24人,法院再由電腦抽選分組,各組依序接受檢察官及辯護人的詢問,最後選出8人分別擔任國民法官(6人)及備位國民法官(2人),可謂過五關斬六將,實屬不易。而本次國民法官模擬法庭,除國民法官外,係由李宛玲庭長擔任審判長,王政揚及陳立祥法官擔任陪席法官;澎湖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朱華君及檢察官陳建佑、黃政德擔任公訴人;李奇芳、蔡明哲及林岡輝三位律師擔任辯護人。實際演練新制關於「起訴狀一本」(卷證不併送)、「審前說明」及「開審陳述」等程序。

  另外法院並邀請台南地院陳欽賢法官、台中高分院劉柏駿法官擔任活動評論員,藉由他們的寶貴意見,作為日後實務操作上的修正參考。

  本次審理案件的犯罪事實為一名母親因未滿四歲之極重度身心障礙幼女哭鬧不止,竟以枕頭悶壓女兒面部造成窒息死亡之悲劇。本件爭點即在探究被告係殺人犯意或是過失致死、有無刑法第19條精神障礙刑事責任減免事由之適用及有無構成自首等項。檢察官與辯護人各提出有利之證據,用以說服國民法官及職業法官。在審理過程中,國民法官都專注聆聽,並對證人提出有關案情的訊問,表現可圈可點。模擬法庭案件中之相關當事人雖然都是虛擬演出,但法庭的審判程序進行得相當逼真,包括檢辯雙方的開審陳述、雙方即時提出異議、審判長裁示詰問證人的問題修正,都很具真實感。就連被告在庭訊中表示身體不適,需要吃藥,也經審判長裁示准許當庭服藥,都擬真呈現。

  審理結果經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評議後,最後依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模擬案件中的被告有期徒刑8年6月,反較真實殺人案件中的判決結果(7年6月)為重,值得注意與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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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澎湖鄉親參與刑事模擬審判新體驗doc
  • 澎湖鄉親參與刑事模擬審判新體驗odt
  • 發布日期:110-04-26
  • 更新日期:110-04-26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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