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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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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地院「與民有約」列車至白沙鄉宣導國民法官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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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鄉與民有約活動照片

  澎湖地院為增進轄區內民眾之法律知識,及瞭解法院相關業務內容,繼湖西、望安、七美鄉公所後,9月27日上午假白沙鄉赤崁活動中心,舉辦年度與民有約進行國民法官、遠距視訊諮詢服務、廉政業務等宣導活動,由院長李昭彥率同仁與會,鄉公所秘書吳有諒熱忱接待,公所同仁及民眾與百餘人參加。
  為因應國民法官法將於1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首先由李院長詳細說明國民法官新制,是藉民眾多元觀點與法官之專業,雙向交流,以尋求合法妥適之裁判。除有特別情形外,一般年滿23歲在澎湖縣內居住4個月以上者,都可能被隨機抽選為國民法官候選人。審判庭乃由「職業法官3人」及「國民法官6人」共同組成,並預留1至4位備位國民法官以防特殊狀況發生。適用該法之案件,除少年及毒品刑案排除外,限於最輕本刑十年以上之罪及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之案件。另外國民法官關心之個人資料保護、日旅費支給、公假之給予及評議表決等權益事項皆有規定。隨後播放司法院所製「國民法官」系列宣導影片,並進行有獎徵答致贈精美禮品,民眾互動熱烈。
  最後政風單位進行廉政、反賄選及人權兩公約宣導,法律扶助基金會澎湖分會人員並介紹該會服務業務,活動在愉悅氣氛中圓滿結束。

  • 發布日期:111-09-27
  • 更新日期:111-09-27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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