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
公發布日: | 108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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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 民事國外送達 |
摘 要: |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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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24日
發文字號:澎院惠108司執義3468字第 7416 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翁郁原之108年10月23日定期詢價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8年度司執字第3468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翁郁原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民 事 執 行 處 義股 書記官 曾瓊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