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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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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技工徵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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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人員區分:技工
職 稱:技工
名 額:正取1名、備取1~2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但甄選結果,本院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性 別:不拘。
工作地點: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上網期間:自即日起~113年5月10日止。
資格條件: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司法院所屬各機關現職編制內技工、駕駛、工友。
二、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
四、具水電或空調丙級技術士以上考驗合格者。
五、具身心障礙身分者應備相關證明文件,甄選時參酌。
工作項目:本院水電、空調等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310號。
報名方式:及檢附證件:
報名期限:請於113年5月10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或逕送「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310號臺灣澎湖地方法院總務科」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技工甄選」(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應檢附證件:(資料不齊全,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1.履歷表,填寫完整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1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檢附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4.最近3年考核成績或考績證明書影本1份。
5.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合格書表1份。
6.水電或空調丙級技術士以上考驗合格證書影本1份。
7.男性需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1份。
8.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技工甄選前案查詢同意書1份 。
面試甄選:
1.本院先予書面審查,擇優參加面試(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訂);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合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2.經評選錄取人員需檢附機關移撥同意書,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院通知到職任用;備取者備取期間3個月。
聯 絡 人:本院總務科呂先生,聯絡電話(06)9216777分機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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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234-全部doc
  • 發布日期:113-04-11
  • 更新日期:113-04-11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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