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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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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地院「與民有約」跨海至七美鄉宣導國民法官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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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美鄉宣導活動照片

澎湖地院為增進轄區內民眾之法律知識,及瞭解法院相關業務內容,持續辦理年度「與民有約」進行國民法官制度、廉政、兩公約等業務宣導活動及座談,於7月4日上午跨海抵達七美鄉老人文康中心,由院長李昭彥率書記官長及同仁與會,鄉長呂啟俊、鄉代表會主席陳吉富熱忱接待,公所同仁、村、鄰長及民眾百餘人熱情參與。

會中先播放司法院所製「國民法官」系列宣導影片,繼由李院長解說國民法官新制業於1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由一般國民與職業法官一同審理訴訟案件、提出對案件的問題,並一起決定有罪無罪及量刑,將民眾多元的視野與經驗納入審判中,幫助司法判決更透明、更接地氣。除有特殊情形外,一般年滿23歲在澎湖縣內居住4個月以上者,都可能被隨機抽選為國民法官候選人。審判庭乃由「職業法官3人」及「國民法官6人」共同組成,並預留1至4位備位國民法官以防特殊狀況發生。適用該法之案件,除少年及毒品刑案排除外,限於最輕本刑十年以上之罪及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之案件。另外國民法官關心的個人資料保護、人身安全、日旅費支給、公假之給予、訴訟照料及評議表決等權益事項皆有規定。續由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分會主任佘家玲介紹該會服務業務。之後進行交流座談,李院長並予回應說明。

最後由本院政風室主任進行廉政、反賄選及人權兩公約宣導,並配合有獎徵答致贈精美禮品,民眾互動熱烈,活動在愉悅氣氛中圓滿結束。

  • 發布日期:112-07-05
  • 更新日期:112-07-05
  • 發布單位: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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